活動辦法
活動時間
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
活動內容
以每張縣民公車卡/縣民車船卡為單位,計算每月累計公車與交通船之搭乘趟次,由系統自動抽出各3名(縣民公車卡與縣民車船卡分開計算),贈送獎金500元。
※得獎名單於次月10號前公布於本活動網站、車船處官網及有線電視跑馬燈。
參加條件
公車卡當月至少累計搭乘6趟次以上。(搭公車上下車皆須刷卡,算1趟次)
車船卡當月至少累計搭乘3 趟次以上。(搭交通船刷卡1次換船票,算1趟次)
獎金領取
得獎者請於規定領獎時間內,持參加活動之卡片,至馬公公車總站或澎湖車船處交通船-馬公候船室確認中獎資格並領獎,如逾期未領取者視為放棄資格,不得異議。
(獎金將以加值方式直接存入TPASS 電子票證卡。)
注意事項
1. 本活動限澎湖縣民參與。
2. 獎品不得更換獎項或折換現金。
3. 得獎者應於3個月內領取獎項;若為 11 月以後產生之得獎者,其最終領獎期限為 116 年 1 月 31 日。請得獎者留意車船處公告、簡訊,如未領取,則取消資格。
4. 參加本活動時,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,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並依法處理。
5.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保留對活動修改及終止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車船處官網、活動官網,恕不另行公告。
6.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、疫情等),主辦單位有權視情況調整活動內容或獎項安排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活動時間
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
活動內容
活動期間內,凡於當月新申辦縣民公車卡或縣民車船卡者,即可自動獲得當月抽獎資格,由系統自動抽出10名(縣民公車卡與縣民車船卡合併計算),贈送獎金200元。
當月新辦卡者,除可參加本項新辦卡抽獎活動外,亦可同時依規定參加原「累計里程抽獎金活動」,不受影響。
※得獎名單於次月10號前公布於本活動網站、車船處官網及有線電視跑馬燈。
獎金領取
得獎者請於規定領獎時間內,持參加活動之卡片,至馬公公車總站或澎湖車船處交通船-馬公候船室確認中獎資格並領獎,如逾期未領取者視為放棄資格,不得異議。
(獎金將以加值方式直接存入TPASS 電子票證卡。)
注意事項
1. 本活動限澎湖縣民參與。
2. 獎品不得更換獎項或折換現金。
3. 得獎者應於3個月內領取獎項;若為 11 月以後產生之得獎者,其最終領獎期限為 116 年 1 月 31 日。請得獎者留意車船處公告、簡訊,如未領取,則取消資格。
4. 參加本活動時,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,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並依法處理。
5.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保留對活動修改及終止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車船處官網、活動官網,恕不另行公告。
6.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、疫情等),主辦單位有權視情況調整活動內容或獎項安排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活動獎項
月月抽獎金方案
每月由系統自動抽出各3名(縣民公車卡與縣民車船卡分開計算),贈送獎金500元
(獎金將以加值方式直接存入TPASS 電子票證卡。)
當月新辦卡抽獎金方案
每月由系統自動抽出共10名(縣民公車卡與縣民車船卡合併計算),贈送獎金200元。
(獎金將以加值方式直接存入TPASS 電子票證卡。)
活動QA
Q
如何查詢是否得獎?
得獎名單將於次月10號前公布至本活動網站、車船處官網及有線電視跑馬燈。
Q
如何領獎?
得獎者請於規定領獎時間內,持參加活動之卡片,至馬公公車總站或澎湖車船處交通船-馬公候船室確認中獎資格並領獎,如逾期未領取者視為放棄資格,不得異議。
(獎金將以加值方式直接存入TPASS 電子票證卡。)
Q